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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院河西门诊诊室叫号系统招标采购文件
发布日期:2019/9/19 来源:南京市儿童医院 浏览次数:11197次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 河西门诊诊室叫号系统(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NJCHHXX[2019]2号
二、项目名称: 河西门诊诊室叫号系统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特定条件要求:
五、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报名,过时不候。

1、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
六、开标相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 (行政楼6楼)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进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83117338
    采购文件编制人:钟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025-83117202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           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1.2 采购方法
1.2.1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活动。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医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医院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7、联合投标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8、投标
8.1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详见投标系统商务部分)。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系统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详见投标系统技术部分)。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2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四份投标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供应商
15、开标
15.1 投标截止时间过后开标。
15.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6、评标
16.1 评标组织
16.1.1评标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16.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16.2 评标程序
16.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6)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8)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9)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6.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6.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15.3款执行。
16.2.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书面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2.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6.3 评标方法和标准
16.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16.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状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
17、确定中标供应商
17.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17.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1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17.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17.6 医院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17.7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18、编写评标报告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1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9.1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19.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0、签订合同
20.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1、质疑
21.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2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1.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1.5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 “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2、投诉
22.1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23、诚实信用
23.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3.2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3.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参照17.5条进行。

        第三章 产品名称和数量

河西门诊诊室叫号系统

      

 第四章 技术部分要求

总体技术需求
  1. 系统应采用B/S架构,任意在线管理人员均可通过IE登录系统后台,对系统信息管理及维护;
  2. 能够在同一平台下实现排队叫号、信息发布、自助导诊、院区导航、医生排班等功能,各个功能功能模块和统一管理,也可以独立运行;
  3. 系统应能够与HIS、PACS、LIS等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支持各个系统的数据调用;
  4. 系统软件可将视/音频图片、文字等多媒体素材发送到各显示屏上,能够实现各种素材的同屏、混合播放;
  5. 系统支持对有线电视节目、自办节目、网络流媒体等节目源的管理和发布功能;
  6. 系统设计具备多重安全访问与数据备份机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与稳定;
  7. 系统配套的显示设备须采用液晶显示器与网络播放设备应采用一体化设计,要求安装实施简单,维护方便;
软件详细技术要求
导医系统平台软件技术要求

1、 具有联网和远程控制功能,支持跨路由控制,对终端可以远程管理和维护。支持局域网,分管理端和播放端,系统采用B/S架构。

2、 操作在管理端进行,管理端可以是局域网上的任意多台计算机。

3、 支持手动维护医生信息,可上传医生照片、职称、业务擅长以及排班信息的自动同步和管理;

4、 系统应能够与HIS、PACS、LIS等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支持按照序号或签到顺序自动生成排队队列;

5、 系统可根据各个科室的就诊流程,灵活配置叫号机制,适应各种队列排序方式、各种呼叫模式、各种显示样式、各种语音效果。

6、 系统应支持候诊区一级分诊以及诊室门口二级分诊或特殊科室需要的多级分诊模式,候诊区叫号将多名患者呼叫到诊室门口等候,诊室门口叫号将患者逐一呼叫至诊室就诊;

7、 要求候诊区域一级分诊屏、医生所在诊室门口的二级分诊屏显示各自对应的叫号信息,并实现对应的叫号语音同步播报;

8、 系统须支持支持全自动形成队列、人工报到形成队列(患者自助报到、护士操作报到)以及自动及人工混合报到三种模式;

9、 护士站电脑安装护士工作站管理软件,能够实现在其管控区域内对患者的就诊状态检索、排队队列管理以及预约等操作;

10、      医生电脑安装医生工作站管理软件,能够根据需求实现顺序叫号或选择叫号功能;

门诊导医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1. 系统可根据诊间环境大小及特点设定诊间等候区等候人数1-3人不等;
  2. 系统支持对复诊、过号患者与初诊患者进行间隔呼叫的设定,设定规设定灵活简便。
  3. 系统须支持支持全自动形成队列、人工报到形成队列(患者自助报到、护士操作报到)以及自动及人工混合报到三种模式;
  4. 支持一对多(单个医生看诊多个队列)和多对一(多个医生看诊同一个队列)叫号模式;
  5. 支持一诊室一医生、一诊室多医生的排队叫号模式;
  6. 支持患者刷卡/扫描签到排队模式;支持非签到自动排队模式;支持自助取号排队模式;
  7. 支持当日挂号与预约患者混合排队模式,预约患者在预约时段内优先就诊。
  8. 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下,分诊台软件须支持自动报到和手动批量报到机制;
  9. 支持查看当前诊区的每个队列叫号情况(如:排队队列名称、候诊人数、已就诊人数、未到过号人数、当前队列最后一次呼叫的患者姓名、排队序号、呼叫医生或诊位、叫号时间等)
  10. 支持同步HIS系统中医生排班数据,并支持临时手动调整功能;支持编辑周期内医生排班功能,并支持对医生每天出诊情况进行手动调整;
  11. 支持预约功能,可按照未来某一天某个时段对患者进行预约,有效分散患者就诊时间;具备预约时段管理,时段跨度可根据我院情况进行调整;具备预约人数管理,要求时段内预约人数峰值可以自由设定;具备预警功能,当时段内预约人数临近或超出设定峰值,系统要有提醒功能,通过警示色或者拒绝预约等方式提示。
  12. 可以查看某检查项的排队信息,包含剩余号量、等候人数、过号人数、预约未报到人数,以及个患者的排队检查信息。同时可以为患者做“优先”、“暂停”、“调号”等操作。
  13. 支持刷卡、扫描条码、手工录入等多种方式进行初诊患者签到、复诊患者二次签到、过号患者再报到、患者状态查询、患者排序调号、患者预约等;;
  14. 早间高峰期患者突增情况下,分诊台软件须支持自动报到和手动批量报到机制,避免患者拥堵分诊台签到,降低排队护士工作量;
  15. 在普通号情况下,分诊台系统须支持将患者手动分配至指定医生或诊室下排队候诊;
  16. 系统须支持对“特殊”患者进行标识,并对此类患者进行优先就诊操作,例如老、幼、军人、离休等患者可优先就诊,同时叫号屏幕可显示此类患者标识,如“军”、“幼”等,并用其他颜色以示区别,打消其他患者疑虑。;
  17. 支持同一诊区下转诊功能,可将患者从一个队列转到另一个队列排队;
护士工作站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10. 患者在一个诊区有多个检查项时,系统须支持一次报到操作即进入多个检查项队列的功能,要求具备一个检查项呼叫患者,其他检查项自动暂停对该名患者进行呼叫,当患者其中一个检查项诊结完毕时,其他未间项再对患者进行呼叫,避免过号产生;

11. 系统须支持延迟呼叫,例如在检查、检验科室,当患者暂时不满足检查、检验条件时,护士可对患者进行延迟就诊操作,延迟时长可自定义,时间截止时,自动取消患者延迟状态,也可以通过护士手动取消患者延迟状态

12. 支持复诊(回诊)患者签到再次进入队列功能,同时可根据需求设置复诊插队策略,例如:优先插队、间隔插队;

13. 支持绿色通道(弃号)功能,可不经叫号直接就诊;

14. 支持过号患者签到再次进入队列功能,同时可根据需求设置过号患者优先就诊,延后就诊,延后就诊可设置延后位数;

15. 支持广播功能,分诊台可向候诊区广播语音、文本信息;

16. 系统支持记录护士上一步操作功能,主界面位置显示上一步护士操作信息;

17. 软件支持密码登录功能,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

 

自助报到设备软件技术要求
  1. 支持患者通过自助报到机上报到,报到机采用条形码扫描或就诊卡读卡相结合识别患者信息;支持手工输入住院号进行报到。
  2. 报到时,能够显示排队信息以及当前等候的总人数。
  3. 复诊患者报到后,系统将其自动分配到原看诊医生的队列中。
  4. 系统须可自定义设置初诊、复诊、过号患者之间的优先级。支持复诊、过号患者再次报到,进入排队队列
  5. 体检自助报到设备可显示未检项目及排队信息。
  6. 可支持多队列一次签到或选择签到功能;
  7. 患者可自主选择当前出诊医生排队签到;
  8. 可按需排队号票打印
  9. 支持医生ID号登录;
  10. 支持顺序呼叫、选择呼叫、扫描呼叫等三种呼叫方式;
  11. 支持叫号、重呼、选呼三种呼叫方式;支持过号(呼叫未到)、诊结两种结束状态;支持暂离、停诊等状态切换;
  12. 支持过号(呼叫未到)患者按规则自动重排,并可在后台统一设定诊区过号自动重排的次数;支持可选择呼叫过号患者就诊功能。
  13. 医生同时出诊多队列时,可自行设定多队列的呼叫策略;例如:
  14. 同时出诊心内科、呼吸内科,可自动轮流呼叫;
  15. 同时出诊专科号、普通号,可先呼叫专科号,若专科号无患者时,自动呼叫普通号;
  16. 支持功能按钮快捷键方式,可自定义设置快捷键;
  17. 支持无等候患者状态下,新患者签到提醒;
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10. 支持悬浮窗及自动停靠;

11. 同一患者排多个队列,被呼叫时其他队列自动挂起,诊结后自动恢复等候状态。

12. 可显示当前呼叫患者检查项目;

13. 可开放叫号器功能接口,允许第三方系统调用;

显示要求
  1. 可与多媒体信息同屏显示
  2. 诊室屏同步显示当前出诊医生信息
  3. 支持患者等候列表与呼叫信息同屏切换或分屏显示
  4. 支持多屏统一呼叫或分屏呼叫
  5. 可对特殊诊区敏感信息隐私保护;
  6. 可发布通知类即时文字信息;
  7. 显示界面风格、样式可根据医院需求定制。
  8. 系统应具备按照不同诊区播放不同呼叫信息;
  9. 语音播报软件应具备全语音库的语音呼叫功能,支持文本内容(中、英文、数字)自动语音合成与播报,排队叫号信息可自动合成为语音信息播放;
  10. 可设定语音(男、女声)、语速、音调;
  11. 语音默认要求为女声普通话,且语音清晰、流畅、无噪音、声音感受效果良好。
语音播报软件技术要求

 

监控要求

1、 管理端实时监测各个播放端的系统运行情况和任务播放情况,可以对各个播放端进行接管控制,抓屏查看播放端播放内容。

2、 远程指令和操作:管理端可通过网络控制播放端及显示设备进行定时和随时的远程开机、关机、重启、开关屏、查看下载情况、开关机时间设置、开关屏时间设置等操作。

 

 

硬件功能部分

液晶屏控制器 

CPU不低于 :MSD6A801 双核1.5GHZ;

内存不低于:768M

网卡:100M

解码:增强型-硬件3D图形加速

外存:EMMC,4G

系统:Android\windows系统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

分辨率:1920*1080

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

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

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

存储介质: HCSD 最大可扩展32G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

通信接口:RJ45*1

视频输出:HDMI *1

音频输入:Audio*1

数据接口:USB 2.0*2、IR*1

资质:CCC认证

 

 

自助报到机 

CPU不低于:四核ARM Cortex A53,1.3GHZ,64位

GPU不低于:ARM MaLi400MP2 GPU 双核GPU

内存不低于:DDR3L 1GB

网卡不低于:100M

显示:LVDS驱动

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windows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

尺寸:19吋

触摸:电容触摸屏

可视角度:全视角

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

扫描模块:支持光学扫描,可扫描一维码、二维码

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

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

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

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

材质:铝合金前壳

标识:设备上方需集成LED发光字,有明显的自助查询处字样

 22吋诊室屏

CPU不低于:四核ARM Cortex A53,1.3GHZ,64位

GPU不低于:ARM MaLi400MP2 GPU 双核GPU

内存不低于:DDR3L 1GB

网卡不低于:100M

显示:LVDS驱动

外存不低于:EMMC,8G

系统:Android\windows

时钟:RTC时钟,电子晶振

尺寸:22吋

可视角度:全视角

分辨率不低于:1366*768

支持视频格式:MPEG2, MPEG2_HD, MPEG4, MPEG4_SD, MPEG4_HD, H.264, RM, DivX 1080p HD, DivX 720p HD, DivX_DRM, FLV

支持图片格式:JPEG, GIF, PNG, BMP

支持音频格式:MP3, AAC

存储介质:U盘

遥控功能:IP配置、显示配置、联网方式配置

通信接口:RJ45*1

音频输出: Audio*1

数据接口:USB 2.0*1、IR*1、OTG*1

材质:铝合金前壳、五金后盖

外观:防尘防暴处理

安装:壁挂,横挂竖挂均可

资质:CCC认证

 

55寸候诊叫号屏

产品类型:智能电视(支持信号唤醒功能)

最佳观看距离(米):3m-4.5m

能效等级:二级能效

屏幕尺寸:55英寸

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3840x2160)

屏幕比例:16:9

屏幕类别:硬屏

屏幕等级:A+

背光源:LED

刷屏率:60HZ

扫描方式逐行扫描

响应时间:6ms

支持格式(高清):2160p

水平视角(度):160-180度

垂直视角(度):160-180度

 

分类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硬件系统

LED22-MSTV-H

7

现肺功能科室门口屏

LED22-MSTV-H

3

新建肺功能科室门口屏

55寸液晶显示器

2

新建肺功能科候诊区队列屏

多媒体终端

2

队列屏数据控制

自助报到机

2

候诊区报到

软件系统

分诊服务器端软件

1

自助报到及查询模块软件

1

 

虚拟叫号器软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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